信息索引號 | 01404053X/2022-01453 | 生成日期 | 2022-05-31 | 公開日期 | 2022-06-21 |
文件編號 | 澄政規發〔2022〕1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機構 |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體裁 | 意見 |
主題(一級) | 衛生、體育 | 主題(二級) | 衛生 | 關鍵詞 | 企業,退休,獎勵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關于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 |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省政府關于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6〕4號)、《無錫市政府關于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08〕196號)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發放對象
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人員(以下簡稱持證退休人員)。
二、發放標準
一次性獎勵的標準為每人3600元。
三、資格確認及發放程序
(一)本人申請
持證退休人員辦理好退休手續后,向戶籍地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江陰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請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代為申請。異地戶籍退休人員,到澄原居住地或原退休單位所在地的鎮(街道)辦理一次性獎勵金登記手續。
(二)資格確認
1.村(社區)協助核驗相關申請材料,并報所在鎮(街道)。
2.鎮(街道)審核確認,經確認后的名單在申請登記的所在村(社區)張榜公示5天,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3.公示無異議的,鎮(街道)將確認對象信息錄入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信息平臺。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材料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獎勵金發放
市衛生健康委每月負責匯總當月獎勵人員名單,次月由市衛生健康委將資金足額支付給委托代理發放機構,代理發放機構根據市衛生健康委提供的人員信息資料,發放到個人賬戶,并將發放結果反饋給市衛生健康委。
四、資金渠道
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高新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夏港街道、申港街道、利港街道、璜土鎮)自行承擔,澄江街道按市鎮(街道)兩級財政6:4比例承擔,南閘、云亭街道納入市級預算,其余鎮按市鎮兩級財政4:6比例承擔,異地戶籍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由市財政全額承擔。
五、資金預決算
1.市衛生健康委根據預算管理要求編制一次性獎勵金年度預算,同時按照政府專項資金管理。
2. 市衛生健康委根據前一年的實際發放情況下達全年預收金額,各鎮(街道)、開發區于年初、年中(半年一次)將本級應承擔資金匯至市衛生健康委指定賬戶,年末進行清算。
六、職責分工
1.市衛生健康委負責一次性獎勵工作的政策解釋和統計匯總工作,負責一次性獎勵金的預算編制。
2.市財政局負責一次性獎勵金的預算安排、資金撥付工作。
3.市人社局負責提供企業退休人員名單、信息。
4.各鎮(街道)、開發區按本實施意見相關規定負責審核確認名單,及時將本級資金匯至市衛生健康委指定賬戶。
七、監督管理
1.市衛生健康委向社會公開咨詢、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鎮(街道)嚴格執行審核公示制度。
2.退休人員需在申請領取一次性獎勵時簽署個人承諾,凡不符合條件冒領、重復領取一次性獎勵金的,一經查實,全額追回,并納入個人誠信記錄。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一次性獎勵發放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虛報、瞞報相關數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相關規定處理。
4.獎勵金代理發放機構不按代理服務協議履行資金發放責任,截留、拖欠、抵扣獎勵金的,市衛生健康委取消代理發放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其他事項
1.200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退休且未享受一次性獎勵金的對象,向戶籍地村(社區)提出申請,經相關單位按本意見規定的程序審核確認后,于申請當年12月底前發放。
2.部省屬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由所在企業自行組織落實。
九、附則
1.本實施意見由江陰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2.本實施意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十年?!督幨姓P于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澄政發〔2008〕119號)同時廢止。
江 陰 市 人 民 政 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